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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特墙纸公司产品著作权维权案胜诉声明
[案件回顾]
2009年3月北京墙纸与布艺展上,我司发现上海维涅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布鲁斯特产品进行了大量的仿冒和拷贝,发行了至少两套版本、14个系列的侵权产品。布鲁斯特墙纸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保护本企业知识产权不受侵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对该公司提起了法律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22日受理本案,并于6月26日,冻结了上海维涅斯中国银行账户,并迅速查封其上海仓库的侵权产品,正式立案审理。
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查、取证、开庭审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18日正式下达一审判决书,判决原告布鲁斯特墙纸公司主张的产品著作权依法受到保护。被告余朝晖、上海维涅斯和浙江维涅斯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赔偿布鲁斯特公司相应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本次事件是中国墙纸行业首例知识产权诉讼案,长期以来广受业界关注。布鲁斯特获得胜诉,证明了中国法律的健全和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布鲁斯特将一如既往,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为宗旨,坚决贯彻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为保护我们产品的知识产权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布鲁斯特不排除对任何危害我们合法利益的个人或团体采取法律行动。我们呼吁广大和布鲁斯特有相同理念的企业也切实行动起来,以规则为约束、以法律作武器,全面抵制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真正建立起健康和谐的市场秩序。
布鲁斯特希望维涅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今后不再会有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乐于看到双方从此止干戈、弃成见、乐观向前的发展前景。布鲁斯特愿与包括维涅斯在内的所有墙纸业同行和平共处,携手开拓前景广阔的中国墙纸市场。
布鲁斯特墙纸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7日 |